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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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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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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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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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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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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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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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第 周周 ) 时至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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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所属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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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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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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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室借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周二下午、周六日全天
(8:00-11:30, 14:30-18:00 ,18:00-21:00)。
2、借用教室必须提前三天办好申请手续。
3、严格按照申请时间使用教室,按时进场、离场,不得拖延;如经劝告,但超过申请时间30分钟仍拒不离开的,相关申请部门将于当日被列入黑名单,在2个月内禁止申请借用教室,禁止时间从列入黑名单的次日开始计算,寒暑假不计算入内。
4、爱护教学设备,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不得随意拆装。
5、保持教室干净整洁,严禁张贴、乱涂乱画;使用结束必须清理现场。
6、借用期间造成设损坏或丢失,将追究申请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不得弄虚作假。
8、教室仅供本校部门及学生使用,不得借给校外组织和个人使用,一经发现将追究申请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9、借用教室的学院的部门、学生组织和班级,不得随意利用教室进行盈利性活动,一经发现将追究申请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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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提交的申请表中必须同时有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名和部门公章。
2、申请表请交至课室管理室安排活动地点并进行登记。
初审:梁浩韵
复审:金嘉欣
终审:陈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