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9月,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标志着以国共合作为主体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第二次国共合作是在日本对华侵略不断加深、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情况下,在中国共产党倡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国共两党捐弃前嫌、求同存异、相忍为国、相互作出妥协的结果,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大政治事件。
2021年5月12日19:30,经济与金融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在知行楼118顺利开展了学习党史分享会。由蔡尚希同志作分享。
一、国共第二次合作的背景及原因
(一)背景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后,中国共产党为建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1933年1月,中国共产党发表宣言,首次提出红军准备在三个条件下与任何武装部队订立共同对日作战的协定。
(二)原因
1、国共第二次合作的形成是中国社会基本矛盾发展变化的结果,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国革命发展的必然产物;
2、中共制定并实施了正确的统一战线政策的结果,也是国民党政策的转变的结果。
二、国共第二次合作的条件及建立
1935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明确表示只要国民党军队停止进攻苏区,实行对日作战,红军愿立刻与之携手,共同救国。
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正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总路线,提出“党的任务就是把红军的活动和全国的工人、农民、学生、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一切活动汇合起来,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革命战线”。
1936年5月5日,中国共产党向国民党政府发出《停战议和一致抗日》的通电,将“抗日反蒋”政策转变为“逼蒋抗日”政策。
1936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公开发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信中指出:我们赞助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赞助召集由普选权选举出来的国会,拥护全国人民和抗日军队的抗日救国代表大会,拥护全国统一的国防政府,并表示:准备在任何地方与任何时候派出自己的全权代表同贵党的全权代表一道,开始具体的实际的谈判,以期迅速订立抗日救国的协定,并愿坚决遵守这个协定。
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五项要求:停止内战,一致对外;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召开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迅速完成对日作战之一切准备工作;改善人民生活。同时提出四项保证:如果国民党将上述五项要求定为国策,共产党愿保证停止武力推翻国民党政府的方针;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特区实行彻底的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军向北平西南的卢沟桥发动进攻,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七事变。七七事变的第二天,中共中央发布通电号召全中国军民团结起来,抵抗日本的侵略。
1937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将《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送交蒋介石。《宣言》提出发动全民族抗战、实行民主政治和改善人民生活等三项基本要求,重申中共为实现国共合作的四项保证。
1937年8月13日,日军大举进攻上海(八一三事变),国民党统治的中心地直接受到威胁。8月14日,国民政府发表《自卫抗战声明书》。8月中旬,中共代表周恩来、朱德、叶剑英同蒋介石等就发表中共宣言和改编红军问题,在南京举行第五次谈判,蒋介石被迫同意将在陕北的中央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
1937年8月22日,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了争取抗战胜利的全面抗战路线。8月25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中央红军改编为八路军,任命朱德、彭德怀为正、副总指挥,开赴华北抗日前线。10月,又将在南方十三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任命叶挺为军长,项英为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开赴华中抗日前线。
1937年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9月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实际上承认了共产党的合法地位。至此,以国共合作为主体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开始。
三、国共第二次合作失败的原因及经验教训
(一)失败原因
1、基本原因:国共两种建国方案的尖锐对立。
2、直接原因:国民党对政协协议的否定和推翻。
(二)经验教训
1、以民族、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这是合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政治基础。
2、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去争取合作。
3、在合作中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
分享会大合照 蔡吉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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