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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员取得劳务报酬的计税公式

【来源: |初审:|复审:|终审: | 发布日期:2021-05-28 】

校外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按照劳务计税,税率如下:

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